“镇政府有给我村安排了3个集镇店面用于出租,可为什么村务公开栏上村财收入没显示呢?”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官洋村纪委委员詹景辉接到村民老林的电话反映。
群众有所呼,纪委有所应。接到村民反映后,詹景辉不敢怠慢,他立即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在得知因村级“造血工程”店面租金歉收的问题后,他一边督促村财务查账核实,一边立即向镇纪委汇报。经镇村联动,督促村“两委”组成清收小组进行租金催缴,官洋村收回3个店面租金共19440元。
像官洋村这样通过监督保障村集体“三资”不流失的情况,在全区范围并非个例。
今年来,新罗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督促下,新罗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透明化。
专项整治中,新罗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工作、问题线索“双台账”和“一月一报告”工作制度,形成领导负责、部门协作、干部一线、群众参与、律师助力的格局。为高效规范的开展整治活动,在区纪委监委的推动下,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村集体的资产资源、债权债务、经济合同和财务收支等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清理,督促相关单位、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三资”清单和运行流程图。
“清单厘清了家底,流程图明确了程序,有了这两样‘法宝’,大家履职起来就更有方向了。”新罗区白沙镇纪委书记谢小燕说。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坚持抓“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紧盯村(社区)书记、主任、会计等关键岗位,结合2021年村级换届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查出涉及不合理使用村财金额13.85万元。聚焦“三资”清单内容、规章制度等情况,监督检查村干部是否存在违规处置集体资产、损害集体利益、谋取私利等问题。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村干部20人。
截至目前,通过专项整治,共查摆问题合同322份,涉及金额12901.5万元,收回资金39宗共计金额173万元,收回土地等资源性资产20亩,重新签订合同新增租金收入33万元。
“接下来,将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监管盲区、制度漏洞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及时通报曝光违纪违法问题,做好‘后半篇文章’。同时充分运用智慧监督大数据平台,行使好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放心。”新罗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罗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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