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举案说法 >正文

开车刚出停车场就被抓,原因竟然是

时间:2021-08-20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湖南法院网讯 醉酒驾车出停车场是否构成犯罪?近日,芙蓉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危险驾驶案,长沙一男子李某醉酒后驾车开出公共停车场,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李某系湖南某科技公司的销售人员。2021年3月19日晚上,李某和朋友在紫东阁华天大酒店喝酒聊天至次日凌晨2点多。虽然自己曾因醉酒后驾车被判刑,但李某此次仍心存侥幸,认为时辰已晚不会有人查。凌晨3点左右,李某驾车从紫东阁华天大酒店停车场出发,刚行驶时到停车场出口就被交警查获。经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2.3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芙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李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刑事追究,依法应对其从重处罚。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在这些地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均构成危险驾驶罪。

  


原文链接:http://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8/id/6213424.shtml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袁州区下浦街道、湛朗街道城管大队视若无睹,执法不作为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记者调查:社会矛盾成为谣言“灵感
记者调查:社会矛盾成为谣言“灵感来源”!网络黑嘴如何治?

  一段时间以来,网络虚假信息泛滥,大量以“剪切拼凑”“故意模糊时间地点”“冒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