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躁!燃!炸!
听说
你要带着你的车子你的改装
带上你的兄弟们
在深夜“速度与激情”???
你要比人们看到过的听到过的
那些所有花里胡哨
加在一起还要顶???
但
你声音大不代表你行得正!
公安交管部门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严查严处飙车炸街、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让安全与安宁同行
案例一:近日,公安西青分局交管支队杨柳青大队接到群众反映,在西青区外环西路芥园西道附近有人骑行摩托车“炸街”,交警火速赶往现场处置。经工作,交警在芥园西道与外环西路交口以东250米处,依法拦检一名涉嫌驾驶摩托车“炸街”的违法嫌疑人张某某。经核实,张某某不仅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其驾驶的摩托车号牌也存在异常,因此其还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的两项违法行为予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0日。
案例二:近日晚间,公安武清分局交管支队杨村大队交警在建设路沿线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夜间整治行动期间,敏锐发现一辆小客车行驶时发出声音与其他车辆有所不同,涉嫌非法改装机动车,交警立即拦检。经核查发现,该车驾驶人为追求猎奇刺激,私自对车辆排气系统进行非法改装。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该驾驶人予以500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消除违法行为。
案例三:日前,公安东丽分局交管支队张贵庄大队接群众举报,在东丽区跃进路附近有人驾驶一辆黑色改装车辆“炸街”。根据线索,张贵庄大队交警立即开展调查,迅速查处违法车辆及驾驶人。通过进一步核查发现,该驾驶人所驾车辆的外形与行驶证照片明显不符,驾驶人在驾车期间通过不断猛轰油门,故意制造噪音。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驾驶人“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交通违法行为予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消除违法行为。
“飙车炸街”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扰民,破坏社会秩序,还危害公众安全,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对“飙车炸街”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进一步加大源头管理和路面查控力度,依据以下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1.对于驾驶加装改装、拆除损坏消声器、排气管的机动车的,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取消相关机动车享受10年内定期免于上线检测资质。
2.对于车辆维修企业擅自非法改装机动车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治安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对于驾驶摩托车驶入禁行区域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予以处罚。
4.对于在道路上驾车“追逐竞驶”的,依据相关法律予以处罚,情节恶劣的以“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公安机关郑重提示:道路不是赛车场,行车安全勿儿戏。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非法改装车辆,拒绝“飙车炸街”。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此类交通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报警,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