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市两级院刑事检察业务条线干警赴庭审现场,对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鲍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洗钱罪一案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毒品的来源、贩卖毒品的过程、被告人找他人收取毒资的主观故意等进行了针对性的讯问,在举证、质证环节,细致认真、全面直观展示证据。通过对被告人犯罪行为定性分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并进行了法庭教育,针对被告人的辩解理由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精准回应、直击重点,有力指控犯罪。
庭审结束后,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董林组织检察人员召开庭审观摩交流会,与会人员对检察官的出庭表现进行了评议。评议内容涵盖法律文书规范化制作、庭审诉讼讯问技巧、举证方式等多个方面,大家对出庭检察官及助理的总体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完善出庭公诉相关工作的中肯建议。
此次庭审观摩旨在通过观摩评议的方式提升全市重罪检察公诉人办案水平及出庭能力,将庭审现场打造成高质效办案的生动课堂,出庭能力既是公诉人案件办理质量的集中展示,也是个人综合能力的全面体现。法庭之上,公诉人不仅要履行好指控和证明犯罪的职责,还要肩负起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对法庭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任务。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将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积极融入国家禁毒工作大局,创新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推进溯源治理,以学促进,以学促改,全面提升出庭实战能力,以过硬本领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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