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市烟草局签订《关于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工作,破解行刑衔接的难点堵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意见》旨在通过多部门联动,拓宽行刑衔接的力度、广度、深度,做实做优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以“检察+行政”的良性互动,更好解决行政机关在执法中遇到的“不刑不罚”“小过重罚”“趋利性执法”等问题。明确了检察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的要求、行政机关收到《检察意见书》后的回复期限以及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关于管辖的规定。对在执法司法办案中发现的典型性、类型化问题,检察机关应当与行政主管机关进行会商研究,统一认识、明确标准。对于本层级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形成专题报告,层报上级检察机关和行政主管机关。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中,不得干预行政机关正常执法活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推动信息互联互通、数据按需共享、业务高效协同。检察机关要与各行政执法机关采取同堂培训、互派师资、联合调研等方式学习并总结办案经验,编发典型案例,共同促进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业务水平的提升。
2024年以来,石嘴山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制度,深化对不起诉案件审查,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80件,有力破除“不起诉即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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