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青铜峡市检察院在协同推进市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中,创新探索“1+N”检察工作模式。以青铜峡市综治中心“检察监督”服务窗口为核心枢纽,辐射全市8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并通过流动的“塞上枫桥式检察工作站”向基层一线延伸检察职能,多维度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矛盾化解,用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青铜峡市检察院召开“检民联络员”聘任仪式。
今年6月,青铜峡市检察院派员入驻瞿靖镇综治中心,以“塞上枫桥式检察工作站”为载体深度参与辖区基层治理。7月15日,该院从瞿靖镇15个村(社区)各选聘1名治保委员和1 名网格员担任“检民联络员”,明确其检察职能宣传员、司法办案监督员和基层社情观察员三重角色。“这些熟悉社情民意的基层工作者,成为构建“检察+村社+治保+网格”工作格局的重要力量,让检察服务更高效地融入社会治理、更精准地回应群众法治需求。”青铜峡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道。
与此同时,检察官还通过刑事案件以案释法、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围绕电信网络诈骗预防、未成年人保护等主题开展“法治讲堂”,为治保委员、网格员和村民代表送上生动的法律知识盛宴。受聘的基层工作者纷纷表示,将当好“千里眼”“顺风耳”,架起检察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青铜峡市检察院进村入户召开公开听证会。
“谢谢检察官为我这个事情一次次奔波,今天上门听证,不但解决了赔偿的事情,还帮我解决了生活难题,真的非常感谢”。近日,青铜峡市检察院依托“塞上枫桥式检察工作站”进村入户,就两起轻微刑事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下沉至村社进行公开听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检民联络员、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等人旁听。其中刘某某故意伤害案发于今年3月,家住瞿靖镇的刘某某和被害人因邻里纠纷发生争执和撕扯,刘某某将被害人甩倒后压在被害人上身,导致被害人受伤,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由于双方就赔偿金额存在分歧,和解屡陷僵局。检察官细致了解案件经过后,认为该案情节轻微,主动联合属地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检民联络员等多方参与,多次进行背对背调解,直面二人心结。听证现场,检察官和听证员共同进行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在听证现场达成赔偿和谅解,二人握手言和,化解了邻里干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日前,瞿靖镇友谊村网格员向检察工作站提供了一条救助线索。据了解,73岁的倪某某因他人故意伤害未获赔偿,家中儿子智力残疾、妻子精神状态不佳,全家靠低保和残疾补贴维持生计,房屋简陋、家境贫寒。青铜峡市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第一时间送去1万元司法救助金,还协调市妇联将其妻子纳入困难妇女信息库,联合市残联为其近亲属提供申请认定残疾人的材料清单和流程指引,并定期回访确保帮扶到位,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无缝衔接。今年以来,青铜峡市检察院聚焦农村地区因案致困的老年受害人,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并成案7件。
“我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1+N’模式,以入驻综治中心为支点,发挥‘塞上枫桥式检察工作站’和‘检民联络员’作用,通过‘固定+流动’‘办案+普法’等多元方式履职,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更多检察动能。”青铜峡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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