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举案说法 >正文

网约车司机要求乘客提前下车被拒,起争执致乘客受伤,责任如何划分?韶关乐昌法院这样判

时间:2024-06-04 来源: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未达约定地点,乘客可否拒绝下车?搭乘网约车时,因为某些原因,司机可能会在终点前要求乘客下车步行一小段路。面对这种情况,乘客是否可以要求司机送到约定地点?近日,广东法院审理一起因未达约定地点,乘客拒绝下车后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该案中,因为乘客拒绝网约车司机提前下车的要求,双方发生争执,结果乘客被车门夹伤。谁来赔偿?

  谭某在网上预约了车辆,目的地为某医院,司机邓某在送谭某时,将车停在了医院门口对面马路,让谭某下车自行走过斑马线。谭某不同意,要求邓某将自己送至医院门口或者停车场。

  因系拼车,如送至医院门口或医院内部的停车场需要等待红绿灯、掉头,花费一定时间,邓某拒绝了谭某的请求,并告知“不下车我就开走了”。

  随后,双方发生争吵,并在下一位乘客的下车地点争抢车钥匙、手机。之后,司机邓某准备关车门离开,乘客谭某伸手阻拦时手被车门夹伤。谭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邓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韶关乐昌法院经审理认为,谭某与邓某之间达成运输合同关系,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谭某提出需要送至医院门口或医院停车场,属于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作为承运人的邓某应履行合同义务将其安全送达。

  此外,邓某作为司机在关车门时,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第一次关车门未关上后用脚踢门关门,导致谭某手指受伤,应承担主要责任。

  而谭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与司机发生争吵等行为,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在明知邓某关车门的情况下,仍用手阻挡以致受伤,其自身亦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综合双方过错程度,法院酌情认定谭某自行承担30%的责任,邓某承担70%的责任,判决邓某赔偿谭某各项损失1932.49元。

  经办法官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条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本案中,邓某作为司机有义务将谭某安全送达至目的地,也应在服务过程中保持良好的敬业态度,遇到特殊情况时,积极与乘客和善沟通。同时,乘客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时,也应多一点包容理解,共同维护良好的出行秩序。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yasf/content/post_16077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袁州区下浦街道、湛朗街道城管大队视若无睹,执法不作为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记者调查:社会矛盾成为谣言“灵感
记者调查:社会矛盾成为谣言“灵感来源”!网络黑嘴如何治?

  一段时间以来,网络虚假信息泛滥,大量以“剪切拼凑”“故意模糊时间地点”“冒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