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以精准监督守牢粮食安全
日前,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围绕2023年度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采取不干扰考核组和被考核基层单位正常工作的方式,先后赴鹰潭、景德镇、九江、宜春等地,实地监督省粮储局派出的各考核组工作开展情况。
粮食安全关系国计民生,粮食购销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环节。去年,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省监委部署要求,把深化整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作为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持续加大惩治力度,破立并举、系统施治,推动标本兼治、源头治理,不断净化粮食购销领域政治生态。
据介绍,该组将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作为监督重点,从年初开始就精心谋划部署,开展专项监督。针对监督中发现的涉粮项目奖补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信息化穿透式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向省粮储局党组发出监督建议书,督促进一步完善做好考核工作,层层压实各地党委、政府的有关责任。
与此同时,在省纪委省监委对口监督检查室的指导下,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与宜春市纪委市监委开展“室组地”联合办案,严肃查处了省粮储局下属企业樟树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吴某、主任助理史某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为不让查办案件的成本和代价白付,将案件资源更好转化为教育资源,组织省粮食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在强有力的惩治震慑和组织感召下,省粮食系统3名干部职工主动向该组交代问题。
此外,该组紧盯粮食系统体制机制建设,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充分吸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暴露出的问题和经验教训,推动省粮储局出台52项制度措施。在省粮储局起草《江西省粮食流通条例》时提出建议,要求针对粮食收购、轮换、仓储、执法等从法规层面予以规范,切实消除涉粮腐败土壤。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该组还推动省粮储局全面梳理机关和直属单位廉政风险点107条,研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举措193条,并持续跟踪研判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提醒督促,切实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汪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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