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安广东建设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上宣读了表彰2022-2024年度平安广东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韶关市委政法委维稳工作科科长胡春陵荣获“2022-2024年度平安广东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自2022年以来,胡春陵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初心使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韶关贡献自己的力量。
筑牢政治忠诚 引领平安使命
胡春陵始终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为了推动科室成员共同进步,他创新“以学促干”机制,将法治思维贯穿工作全过程,定期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入脑入心。同时,他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融入日常,化为习惯。
挥舞法治利剑 护航平安建设
作为扫黑除恶战线的尖兵,胡春陵创新构建“全链条打击、全周期治理”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从专项斗争向常态化开展有效衔接。他还推动制定“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评议工作办法”等10项制度,创新“线索核查双闭环”“重点领域靶向整治”等机制,相关经验被省委政法委推广。他根据农村地域特点、群众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工作实际,创新推进接地气、有生气、聚人气的农村普法工作,实现了全市1447个村(社区)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全覆盖,为平安韶关建设筑牢了法治根基。
夯实稳定之基 系统治理保平安
胡春陵将上级文件精神与韶关的维稳实践相结合,推动建立了以“维稳责任档案登记及评价机制”为核心的“十项机制”,形成了事前“防”、事中“控”、事后“评”的工作闭环,得到了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
在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间节点,他带头坚守岗位、彻夜值班值守、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指导,确保每一次圆满完成维稳安保工作,实现了“八个不发生”工作目标。在统筹推进全市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中,他推动建立“四个一”工作机制,推动全市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7.39%,成功化解了一大批“骨头案”“钉子案”。此外,他还统筹开展迎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验收工作,助力韶关成功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践行为民宗旨 改革创新提质效
胡春陵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推出“韶关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十百’工程”“平安韶关建设三大工程”。他总结提炼的《挖掘“蓝、红、绿”元素打造“善治韶关”》被《法治日报》刊发,相关经验在全省交流。
在反诈攻坚行动中,他构建“十个一”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推动电诈发案率同比下降42%,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三年来,胡春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在平安建设的战线上书写了精彩答卷,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政法干部的忠诚与担当。他就像一颗坚实的螺丝钉,紧紧钉在自己的岗位上,为广东及韶关的平安稳定事业默默奉献,守护着城市的和谐与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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