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我委没有收到相关信访举报件,暂未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日前,福建省上杭县纪委监委向县委组织部门出具廉政意见回复函,对一批拟提拔任用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体检”。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的一个关键环节,同时也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2021年是省市县乡村五级党组织换届之年,上杭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县纪委监委机关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不断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个人评先评优等廉政情况严格审核,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
为确保廉政意见回复的精准性和时效性,该县纪委监委实施“1+X”联审联查工作机制,由县纪委监委组宣部牵头,对组织部门及其他部门单位提出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及时受理,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纪检监察室“联合会审”,紧盯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正在核实、是否有问题线索正在核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是否处于处分影响期等重点事项逐一核查,精准掌握征求意见主体的信访举报、问责、立案、受处分等情况,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原则、分类处置,分不同情况向组织部门提出不影响使用、暂缓使用、不宜使用等建议,经县纪委常委、分管副书记审核确认,并报请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正式函复报送单位。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通过建好廉政档案等方式做好日常基础性工作,是保证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量,确保所提意见全面、客观、准确的必然要求。上杭县纪委监委通过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将党员领导干部任免、人事档案、重要事项报告、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对廉政档案动态更新,为党员领导干部精准“画像”。
“既要防止因研判不精准影响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又要防止因把关不严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办理廉政意见回复的过程中,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责任倒查追究和签字背书机制,按照“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承办科室负责人分别填写《征求意见办理单》,对各自审核情况签字确认。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故意隐瞒、夸大事实、弄虚作假等造成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失实失准的,以及在回复意见过程中跑风漏气、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今年以来,上杭县纪委监委累计廉政意见审查回复9870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89人次,其中省市县乡村五级换届廉政意见审查回复6671人次,提出否定或暂缓意见62人次。通过严把“廉政体检”关,为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护航助力。(上杭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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