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组织的及时提醒,使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不足。今后我一定改正错误,弥补不足,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工作,以优异的工作成绩来回报组织的关爱。”这是石嘴山市一名党员干部在接受谈话提醒后说道。
今年以来,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立足抓早抓小,精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有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及时踩刹车,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在错误的方向上越走越远。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24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073人次,占比86.3%。
在办理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工作中,石嘴山市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发现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的问题做到预防在前、提醒在先、防患于未然,真正体现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结合开展信访督办、线索交办、案件审理等工作,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班,采取专题培训、上门讲解、督促指导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督促各室组、各县区纪委监委精准把握“第一种形态”的适用情形、实施主体和适用对象、处理措施、办理流程等内容,进一步提升“第一种形态”运用水平,不断提高监督执纪精准度。
为避免“一函了之、一谈了之”,石嘴山市纪委监委把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办理时效和质量作为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重要抓手,加大对承办室组的沟通协作和指导力度,严格依规依纪办理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强化对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调度和审核,重视核实了解和调查取证环节,确保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办理时效、质量双过硬,力争以问题清楚促进事情解决,让“第一种形态”的标准、程序从文件中“走出来”,在办理的实践中“落下去”,达到保护爱护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目的。(石嘴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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