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举案说法 >正文

莫让“好奇”逾越法律红线

时间:2021-11-27 来源: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案情回顾

  张冬(化名)是一名枪械爱好者,一天张冬在手机网页浏览,看到了枪支的图片,觉得平时在家没事干,就想尝试组装枪支玩玩。

  于是张冬从网上购买组装枪状物的零件,将零件组装成枪状物两支,两支枪状物均以压缩气体为动力,能够发射钢珠。

  后来民警在张冬居住地将两支枪状物查获。经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两支枪状物为枪支。

  

  判决结果

  被告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最终,张冬被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检察官说法

  “非法持有枪支”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条件的人员,擅自持有枪支的行为;“枪支”包括军用枪、火药枪、气枪等。非法持有枪支具有很大的潜在危险和社会隐患,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枪支,广大人民群众莫要因为好奇、爱好而对持有枪支抱有侥幸心理,不要购买枪支零件,更不能持有枪支。

作者:


原文链接:http://www.bjjc.gov.cn/bjoweb/ajjj/111903.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袁州区下浦街道、湛朗街道城管大队视若无睹,执法不作为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记者调查:社会矛盾成为谣言“灵感
记者调查:社会矛盾成为谣言“灵感来源”!网络黑嘴如何治?

  一段时间以来,网络虚假信息泛滥,大量以“剪切拼凑”“故意模糊时间地点”“冒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