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纪委监委立足于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把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履职尽责、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抓手,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远离“任性”,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打牢基础,全面梳理制度“底数清”。持续深化巩固“制度规范建设年”活动成果,按照党内规范性文件及党内法规清理要求,围绕纪检监察职权范围,经过科学研判、审慎评估,对2012年以来以区纪委、监委(监察局)、纪委办公室名义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盘点梳理,对13件与现阶段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制度予以废止,对4件已被新制度法规涵盖或替代的宣布失效,对《惠农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试行)》《惠农区纪委监委机关六项管理制度》等23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强化刚性约束,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突出精准,细化配套制度“举措清”。围绕精准配套在具体化上下功夫,对自治区、石嘴山市法规制度明确要求配套的,以及经研判认为需要进一步细化的法规制度,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对重点要求和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规定。对标石嘴山市《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方案》,以区委文件对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等细化为56项;着眼加强区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的领导,依据自治区、市关于派驻机构管理考核办法,细化制定《惠农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办法(试行)》;着眼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对照自治区、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家访制度》,为依规依纪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制度支撑。
把好关键,严格执行制度“责任清”。建立“三个清单”“党内谈话”和全程纪实等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以责任制度落实确保从严管党治党要求落地。监督推动案件审理、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和各派驻机构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去年以来共对37名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让受处分干部放下思想包袱,重整行装再出发。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制度执行监督检查结果纳入考核内容,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通过评优亮丑倒逼各级党组织强化制度意识,严格制度执行,不断推动制度建设取得实效。(惠农区纪委监委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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