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走深走实,促进公证机构规范执业,不断强化公证质量监管,近日青海省司法厅借助江苏省公证行业对口援建帮扶力量,抽调5名援建公证员分赴海东市、海南州和黄南州所属各县公证机构开展公证案卷评查工作。


评查组首先听取了各公证机构关于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公证业务开展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情况的汇报,了解专项治理期间“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便企利民服务以及公证援助等活动开展情况,随机抽取了2018年以来办结的继承公证、委托公证、声明公证、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现场监督等440余本公证案卷开展评查。评查工作按照《青海省公证质量检查标准》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证和司法鉴定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真实性、合法性、程序化、规范化”四个方面,重点检查了公证案件是否依法依规办理、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否齐全、公证书内容是否准确无误、公证审批程序是否规范、公证收费是否合规等内容,对照《公证案卷质量评查标准》所列检查项目逐项评分,同步形成公证抽查案卷台账登记表。

评查中,评查组结合《民法典》和新修订的《公证程序规则》相关规定,与公证员就公证业务开展、执业风险防范、公证文书表述、制作谈话笔录、证据材料核实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对检查中发现的公证书错别字、用词表述不规范、谈话笔录格式化、案件装订顺序混乱等一些细节问题进行了现场纠正,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下一步公证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评查组对公证案卷总体质量表示肯定,认为各公证机构能够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做到“四不出证”和“三不办”,在保证公证事项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实际,在证据材料收集和优化办事流程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对绝大部分小额继承公证事项免收公证费用,既满足了办事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又减轻了办事群众的负担,充分彰显了公证的职能作用。并对公证机构就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提出具体要求,一要主动认领和查找公证执业中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对问题进行集中整改,扎实推进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走深走实;二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质量管控机制,提升公证案卷质量,加强事前防范,强化事中监督,预防办证风险,推进公证质量管理的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和信息化;三要不断加强公证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让群众在选择公证、认可公证上下功夫、见成效;四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公证事项服务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讲座和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公证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不断开创我省公证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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