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我省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中央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7月12日至23日,省委依法治省办成立2个督察组,分别由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青海,省监狱管理局二级巡视员贾有珍带队,赴8个省政府部门和4个市州并下沉9个县(市、区),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项督察。

此次督察注重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为基层减负,统筹整合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督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督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情况,以“四合一”方式合并进行,深入了解各地区各部门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制定工作要求,以及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情况。

为确保督察及整改成效,督察组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聚焦重点任务,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查阅资料、反馈意见等方式,对被督察地区和部门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逐项核查。督察过程中,各督察组逐项指出存在问题,并与被督察地区和部门共同梳理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并结合实际提出了解决思路和工作建议。

为推动各级认真做好下一步整改工作,督察组强调,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积极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主要矛盾和重大问题,高质高效落实整改要求,实事求开展整改工作。要将整改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效结合,以严格明确的责任和坚决有力的措施,确保所有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要以落实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力度,持续跟踪问效,推动各责任单位和各县(市、区)聚焦整改任务、紧盯整改进度、抓实整改举措,上下贯通、形成合力,推动法治青海建设迈上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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