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查清案件事实、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确保案件得到客观、公正处理。近日,城口法院第一人民法庭法官杨熹驱车1个多小时前往城口县厚坪乡龙盘村,对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勘验。

陈某与赵某系亲戚关系。2017年,陈某承建了赵某位于龙盘村三层房屋的主体工程建设。虽然该房屋赵某现已完成装修并投入使用,但是赵某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付款,故陈某诉至法院,要求赵某支付工程价款。
由于双方既未签订书面协议,也未进行实际结算,工程总量尚不明确,为减轻当事人鉴定成本,查明陈某做工工程量及房屋质量问题,法官杨熹主动联系当地对农村房屋建筑比较精通的村支书、会计,一同前往案涉房屋进行勘验。

初步查看现场后,法官当场“收方”,成了测量员,拿起卷尺,一层一层测量,一处一处拍照,一点一点记录,整个过程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由于天气寒冷,双手已被冻得通红。测量完后围坐在柴火旁,当场制作了勘验图,计算了工程总量,当事人及在场人均进行了签字确认。

最后,法官杨熹依据测量结果及查明的案件事实进行了判决,双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均比较满意,未提起上诉,赵某还主动向陈某履行了全部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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