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綦江法院三法庭办理了一件76岁高龄老人被摩托车撞伤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情绪激动,对交通事故赔偿款数额久争不下。在法官巧妙的调解中,原、被告最终达成共识,并且对法官公平公正的处理表示了感谢。
2018年11月13日19时50分许,被告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打通派出所至风井三岔路口200M路段时,与行人蒋某相刮撞,造成蒋某受伤。蒋某受伤后当即送往医院抢救治疗,经诊断为中型颅脑损伤、左颧部挫伤,鉴定为十级伤残。该事故经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蒋某不承担责任,而且王某的摩托车还未购买保险。
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被告、原告的儿子、被告的父亲都在同一个单位从事过工作且被告和原告的儿子还是同班同学。因为此次纠纷,两代人原本和睦的关系产生了裂痕,对于交通事故赔偿款的数额更是在庭上争执的面红耳赤,在旁听席上被告王某妻子和原告蒋某儿子也发生了激烈的争执。面对此种情况,法官决定通过调解来处理此次案件。通过耐心的劝导,最后原被告达成了共识,被告王某当场赔偿了原告蒋某46000元的费用。通过调解老同志蒋某的诉求得到了满足,权利得到了保障,原、被告两方的关系也重归于好,在庭上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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