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保持“惩”的力度,拓展“治”的成效,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2025年以来,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提供坚强保障。
12月10日起,省纪委监委“网微端”平台同步推出“回望2025”栏目,总结报道2025年贵州正风肃纪反腐的生动实践和进展成效,敬请关注。
我们紧盯县管国企“一把手”、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以强有力的监督持续推动国企领域正风肃纪反腐,2025年以来截至12月中旬,国企领域立案41件,党纪政务处分30人。
严肃查处了贵州省珠江源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韦某某,贵州金凤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凤某某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并将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护航国企高质量发展。
在查办韦某某案件过程中,鉴于该案案情较为复杂、涉案金额大等因素,审查调查面临一定困难。对此,我们建立“1个核心团队+N个协作单位”联合办案体系,明确由第一纪检监察室主办、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县管国企纪委和乡镇纪委组成联合专案组对案件进行集中攻坚。
“1+N”联合协作办案不是简单的抽调力量叠加,而是要通过力量整合,实现同一案件“室组地”之间线索共办、力量互补、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弥补“单兵作战”办案短板弱项。就拿办理该案来说,第一纪检监察室充分发挥熟悉政策法规、掌握信息全面、善于攻坚优势,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有效组织力量、依法取证,一体推进内审外查优势,国企纪委则发挥熟悉案发单位政治生态、权力运行特点和掌握被审查调查人具体情况特长,形成优势互补,迅速查明韦某某违纪违法事实,并在办案中发现、查处一批与本案关联的问题线索,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
办案只是手段,治理才是目的。通过对韦某某、凤某某等案件折射出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后,我们针对性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开展以案促改,推动县管国有企业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修订完善县管国有企业管理办法、县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机制,进一步厘清国企党委和“两会一层”权责清单,有效促进县管国有企业规范有序发展。
通过“1+N”联合办案实践探索,有效释放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治理效能。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发挥室“统”、组“专”、地“熟”的优势,做到补齐短板、同频共振、通力协作,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三都自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罗勇)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