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8日至12月15日,八届省委第六轮巡视第二组对原厅海岸警察总队进行了提级巡视。2025年3月5日,省委巡视组向厅反走私和海岸管理总队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省公安厅反走私和海岸管理总队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省公安厅反走私和海岸管理总队党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充分认识巡视整改的政治意义、政治份量,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部署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指示精神和省委巡视的整改意见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总队党委组织精干力量,从严从速从细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日常推进,制定《中共海南省公安厅反走私和海岸管理总队委员会落实八届省委第六轮巡视第二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省委提级巡视反馈问题细化分解,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立整改步骤,建立整改工作机制,确保总队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巡视整改各项工作任务。总队巡视整改办对反馈的19个问题中各牵头单位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同步实地检查,着重查找整改工作过程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形成初步工作意见,提出解决办法,提交总队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后报厅巡视整改办。总队新一届班子到任后,先后组织召开3次专题整改工作调度会、10次总队办公会,全时段、全过程、动态化了解掌握整改进度,推动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巡视移交的信访件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效落实。
总队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过问。根据总队党委出台的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账单,严明各级责任,紧盯整改进度,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对整改问题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督促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撒手,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集中整改期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1.制定印发2025年总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同时,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
2.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战略重要论述的专题学习,主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3.定期召开总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每名与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及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发言。特别是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总队党委带头举办为期2天的读书班,通过集中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刻领会精髓要义。指导各级构建“党委领学、支部研学、网络互学、党员自学、党日活动学”的“五学”联动机制,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公安部“六项规定”精神,并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等内容进行了专题研讨。
(二)关于政治建警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进一步健全完善总队党委议事制度。根据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和厅机关党委对总队《关于通过总队、支队办公会形式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请示》的答复,结合《海南省公安厅党委会议制度》《海南省公安厅厅长办公会议制度》规定,3月20日印发《海南省公安厅反走私和海岸管理总队办公会议制度(暂行)》。总队党委成立后,10月10日印发《海南省公安厅反走私和海岸管理总队党委会议制度》《海南省公安厅反走私和海岸管理总队总队长办公会议制度》《海南省公安厅反走私和海岸管理总队专题办公会议制度》。
2.进一步落实总队党委研究讨论涉及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重大事项的主体责任。
3.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重点对“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是否健全、决策行为是否规范、决策执行是否到位等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反馈纠错、遗补失缺,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三)关于反走私综合执法站未能发挥应有效能的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人员配置。结合海岸派出所整合撤并,明确执法站与整合后的海岸派出所对应支撑关系,完成执法站勤务交接、警力布置等调整。目前,全省执法站工作人员基本实现足额配备,能够保证执法站正常运行。
2.优化勤务模式。印发《反走私综合执法站派驻人员日常工作职责(试行)》,进一步优化执法站民警、辅警、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目前,各执法站已按要求开展实战化运行。
3.强化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各级主动沟通协调,积极推动配齐配强驻站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与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协商并达成共识,明确分批次、分步骤推进驻站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独立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执法工作,执法站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将取得长足进步。
4.加强执法协作。总队与海口海关缉私局联合印发《海口海关缉私局 海岸警察总队执法协作配合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双方工作对接和协作配合。
5.加强实战运行。指导全省执法站结合辖区风险防控形势,全面加强沿海岸线巡逻和社会面防控,有效防范打击各类涉海涉私违法犯罪活动。2025年1月22日、2月25日,先后配合完成省自评专家组、国研中心专家组对执法站实战化运行评估。
(四)关于护航旅游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1.打造旅游警务“金名片”。总队持续推动“涉海旅游护航”专项行动制度化、要素管理多元化、执勤形象统一化等重点任务,取得较好成效。形成第一支队“景中有警+大数据”旅游警务模式、第二支队“全域防控+服务双驱动”工作模式、第三支队旅游警务八项措施、第四支队“5+2+N”景区治安管服模式、第五支队“全天候警务室+无人警局”不打烊服务、第六支队“旅居车辆平安包”、第七支队“候鸟服务警务”、第八支队涉海涉旅联合巡航执法等旅游警务经验做法,实现沿海辖区涉海涉旅突出问题整治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2.狠抓涉旅违法犯罪打击处理。综合运用实地巡查、群防群治、系统监管等方式,加强涉旅船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现与处置。同时,将警力部署到案事件易发多发的景区景点,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处置,切实提高旅客和群众的安全感。
3.强化岸线应急处置专业化水平。会同消防、蓝天救援等单位(组织),建立涉险搜救预警和联动救援机制,发挥总队执法船艇、沙滩车、无人机、水面救生机器人等装备作用,积极应对各种紧急突发事件。
4.推动警务前移。发挥海岸派出所撤并力量整合和反走私综合执法站实战化运行效能,推动警力前置、勤务前移。今年“五一”“十一”前夕,全省海岸派出所制定值班备勤和岸线巡控方案,依托反走私综合执法站点、旅游警务室、执勤点,确保重点沿海岸线和重点景区见警率、管事率整体提升。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派出所“主防”职能履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制定出台《中共海南省公安厅反走私和海岸管理总队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组织对各基层支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制定出台《海南省公安厅反走私和海岸管理总队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从谈心谈话的对象、内容、原则、类型、形式等方面规范谈心谈话制度。
3.将落实意识形态工责任制纳入总队2024年民主生活会及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总队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重点部署开展。
4.加强舆情处置队伍建设,组织总队各级参加省厅舆情处置大讲堂和收听收看公安部举办的公安新闻大讲堂,提高民警舆情应对能力。选派优秀人员参加舆论处置技能实战大比武,在2025年6月举办的全省公安机关舆论处置技能培训暨实战大比武活动中,总队参赛队勇夺团体第一名,2名同志获得优秀个人。
(六)关于港船岸线治安管控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严密岸线巡查管控。制定“五巡”工作法,督促各基层支队全面加强港口岸线巡查,对重点港口、码头、岸线开展巡逻监控。指导基层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发动辖区群众积极配合开展沿海风险防控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加强实有船舶管理。持续加大船舶进出港报备宣传教育力度,引导渔船民树牢自主报备意识,不断提高出海船舶备案和进出港报备率。依托反走私综合执法站实战化运行,按照辖区实有船舶分级分类治安管理要求,加强相关船舶和人员的日常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船舶及时处置。
(七)关于基层基础建设薄弱,公安机关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第一推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1.按照“一镇一所”原则,全面梳理沿海乡镇与海岸派出所辖区布局情况,结合实际开展海岸派出所整合撤并工作。推动警务运行模式、案件移交、统一标识等工作高效收尾,对符合条件的派出所运行“两队一室”警务模式。
2.推动海岸派出所落实主防职责,协同沿海市县公安局进一步理清公安机关专业警种和派出所刑事案件管辖分工,释放更多警力投入社区警务工作,辖区治安形势整体平稳向好。
3.持续加强工作调度,督促各基层支队与市县委组织部、市县公安局主动沟通汇报,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发挥海岸派出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研究制定《全面推进党员民警兼任社区(村)党组织副书记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派出所基础建设,有力助推派出所建设提质增效。
(八)关于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总队党委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好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结合总队实际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安排,向厅机关党委书面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等相关工作任务,同时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照其他条款规定落实好相关规定动作。下发《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提示函》,指导基层支队党委落实好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年初向总队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2.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指导总队各级党组织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驻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引导全体人员切实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教。先后开展“以案三促”专项教育整顿、铁规禁令专项作风整治2次,积极配合驻厅纪检组和厅机关纪委,对相关涉案人员全部进行了处理。
(九)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持之以恒开展纪律作风建设。一是2025年1月,总队结合近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实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二是组织召开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警示教育会暨春节期间重点工作部署会,对2024年全总队违法违纪案例进行通报,组织相关支队责任领导针对近期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剖析发言。三是加强现场督察、视频督察、飞行督察,持续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建设,队伍管理教育的被动局面得到有效扭转。
2.牢固树立责任担当意识。一是组织各支队全面排查和梳理单位在落实铁规禁令、从严执法执勤、遵守工作秩序、担当作为等方面问题,并明确领导责任、研提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清零销号。二是责令相关支队党委就巡视指出的问题,专题向总队党委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相关支队通过采取每月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适时召开青年民警座谈会,发放教育宣传卡片、张贴宣传栏等,不断增强民警对“六项规定”等铁规禁令的理解和认识,积极培树正面典型,开展情景式、沉浸式教育及心理辅导讲座。三是以公安部、省厅、总队通报的系列典型案例为警示教材,通过党委会、专题学习会、民警大会等形式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坚持正面宣传和反面教育“双管齐下”,尤其在节日、假期等关键敏感时段,通过微信和廉政短信进行及时提醒,坚决遏制队伍违纪违法问题高发频发态势。
3.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完善落实队伍思想分析评估和人员谈心谈话制度,深入了解掌握队伍思想状况,及时向总队党委报告队伍思想状况,加强对民辅警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及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和约束。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建立健全总队领导谈心谈话制度,并组织分管部门民警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
(十)关于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1.修订完善《海南省公安厅反走私和海岸管理总队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暂行办法 (修订)》,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堵塞审计监督漏洞。
2.加强采购队伍培训,大力提升采购人员业务水平。已组织采购人员参加海南省财政厅举办省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视频)培训班、省发改委组织的“机器管招投标”相关规范性文件解读暨招标采购实务与风险防控培训班3批次。
3.召开总队办公会议,听取总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研究部署财政财务内部监督工作,下发督察通知书8份,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抓好审计问题整改工作。
4.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海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内容》等上级部门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工作。
(十一)关于抓日常监督管理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1.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一是强化信访举报事项办理,对查实情况的责任人员予以追责问责。二是持续抓好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结合日常督察检查、纪检信访案件办理实际,一经发现问题苗头隐患人员,依规依纪严肃查处。三是每年底对各基层支队违纪违法人员情况进行梳理统计,教育引导各基层支队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高度重视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工作。
2.强化执法权力监督制约,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一是紧紧围绕纪检信访案(事)件查办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不断完善基层派出所执法办案、涉案财物管理等全流程记录和网上执法监督机制,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二是强化对全警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引导全警始终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克服侥幸心理,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严格遵守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禁违规宴请饮酒“六项规定”等铁规禁令,切实确保队伍内部安全稳定。
3.加强警示教育工作,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一是组织总队各级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总队队伍建设实际部署各基层支队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定期剖析民辅警违纪违法情况问题根源,并每季度下发总队纪检、信访问题情况通报,引导全体人员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召开警示教育暨“家庭式”廉政教育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从严管好家属子女。
(十二)关于决策程序不规范,领导干部回避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按照海南省公安厅党委议事制度,结合总队实际制定印发《海南省公安厅反走私和海岸管理总队党委会议制度》,对党委委员本人或直系亲属任免、调动、奖惩等议题回避予以规定。
2.严格遵循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已安排学习民主集中制、回避制度等内容,强化学习引导。坚决做好审核把关,相关议题涉及本人或亲属时主动回避。
(十三)关于巡视移交立行立改的问题
关于反走私综合执法站橱柜购置项目和办公设备购置项目未按时完成验收问题。一是加强协调项目厂家解决验收发现的问题,针对反走私综合执法站橱柜采购项目,总队已要求项目供货商将净水器、电饭锅、三眼灶台等3项不符合合同约定参数的产品予以回收,并由各基层支队重新购买上述3项产品。同时,总队对该项目其他产品进行了验收,相关设备已投入使用;针对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总队已要求供货商提供安装彩虹云桌面和显卡,解决办公设备适配问题。二是总队组织验收小组对2个购置项目进行了验收,分别于2024年9月25日和2025年3月5日完成了验收工作,并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坚持不懈抓好巡视整改工作。针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效。
(二)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对标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巡视反馈意见,认真追溯根源,坚决倒查责任,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组织责任单位对牵头整改事项再次研究部署,对总队整改方案、对账单、整改进度再次梳理,及时更新整改措施完成结果、进展情况,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任务,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效。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加大整改力度研究,根据任务清单、时间节点对标对表,认真抓紧整改。
(三)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要求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共性问题与健全机制、深化治理有效衔接,突出立行立改和标本兼治有机结合,围绕巡视反馈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突出问题整改整治,将破解共性问题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转化为工作措施,研究出台一批务实有效的制度,充分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作用,做到及时堵塞漏洞、切实补充短板、强化制度执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69862147;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新港路10号海南省公安厅反走私和海岸管理总队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517办公室),邮编:570105。
海南省公安厅反走私和海岸管理总队党委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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