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生民意 >正文

向 “甩手家长” 发令 为迷途少年点灯

时间:2025-12-18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我家孩子不听话,我们没法沟通,只能靠武力解决。”

  “跟孩子说了很多次都不听,当面答应得好好的,一转头又闯祸了。”

  

  2025年5月1日,《云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颁布实施。5月14日,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盘龙区教育体育局、盘龙区妇女联合会开展“以法育苗·共护成长”家庭教育指导暨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普法宣传活动,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

  

  “哪些行为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冲动的代价有哪些?”

  活动中,检察官结合“法律生日”,围绕12周岁、14周岁、16周岁、18周岁等关键年龄节点的法律权利及义务、常见违法犯罪行为等内容,讲解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以及监护人应尽的责任义务,并为6名罪错未成年人举行“法律生日”承诺仪式,发放法律生日贺卡。同时,检察官结合案例向参与活动的家长科普作为监护人应如何履行监护职责、如何构建良好亲子关系等内容,引导家长们依法带娃。

  

  随后,由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茨坝派出所民警对罪错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训诫工作,并向其发出《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通知书》,责令监护人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盘龙区妇联工作人员围绕家庭关系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云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规,向监护人科普科学育儿知识,以法育苗,共护成长。

  

  下一步,盘龙区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协同各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与社会环境。

  


原文链接:http://qgsnyq.org.cn/show-31833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延伸阅读: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现面向全国招聘法制调研员,以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核心。法制调研员可开展法治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做国家重点法制课题调研和法制政策项目反馈的学术性工作;授权使用网站资讯发布平台,从事资讯信息等法制信息化方面的有偿服务业务。
  法制调研员每年只需交付平台使用费1800元,就能享有4个官网和200个政务+行业网站资讯平台发布权益。
  申请法制调研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6212745,或者 QQ:3206414697。
  点击跳转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网

上一篇:当“放烟变放火”,检察建议划出防火带

下一篇:没有了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袁州区下浦街道、湛朗街道城管大队视若无睹,执法不作为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退役不褪色 建功新时代——云南省
退役不褪色 建功新时代——云南省检察院开展“八一”建军节主题活动

    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8周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