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拆多年,安置房却迟迟拿不到钥匙,不少拆迁户只能长期租房过渡,心里又急又慌。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三农调研员告诉大家,其实不用慌,法律早就把“过渡费”纳入了拆迁补偿清单,只要安置房没交付,这笔钱政府就得一直发,拖得越久,该给的一分都不能少。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因征收房屋产生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必须由征收部门承担。而且补偿协议里,必须明确写清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简单说,只要过了协议约定的交房日期,从次日起直到你实际拿到安置房钥匙那天,这段“等房空档期”的过渡费,都得按原标准足额发放,不能打任何折扣。

要是补偿协议里约定了逾期交房违约金,除了过渡费,你还能额外索赔;就算没约定违约金,也可以参照周边同地段房屋租金标准,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实际租房损失。关键是要提前留好证据,比如补偿协议、交房逾期的证明、租房合同和缴费票据等。建议先和征收部门协商,协商不成的,60日内可申请行政复议,也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记住一个铁律:“先补偿,后搬迁”。安置房可以慢,但过渡费不能停,拖延交房的责任必须由责任方承担。如果您遇到安置房逾期交付、过渡费拖欠、拆迁补偿协商无果等法律问题,欢迎随时联系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专业团队为您维权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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