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案件,在平凉市庄浪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从“拒不履行”到“主动担责”,最终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这场跨越十年的“执行长跑”既彰显了法院“终本不终责”的司法担当,也通过法理与情理的融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严格终本:程序规范牢守权益底线
2014年,史某某因债务转移合同纠纷被法院判决需偿还王某某118654元,但史某某拒不履行生效义务。2015年,王某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史某某名下财产展开全面查询,未发现其银行账户有存款,亦无车辆、房产、保险等财产信息;同时法院向史某某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及邻居走访调查,确认其长期外出务工、下落不明且无固定收入来源。因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仍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终结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进入“终本”状态,法院并未“一终了之”,十年来法院始终将其纳入重点清理名单,定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并于每年春节等务工返乡高峰期实地走访,掌握其生活轨迹。
主动追踪:十年积案迎来执行转机
2024年,执行法官通过线索摸排发现史某某已在某矿区稳定务工,月收入固定,具备履行能力,随即启动恢复执行程序,向史某某送达恢复执行通知书,并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案件恢复执行初期,史某某仍存抵触情绪:“都过去十年了,怎么还找我?”,执行法官耐心向其释法说理,结合债务履行相关规定,阐明“终本不免除债务”的法律后果;同时从家庭责任角度耐心劝解:“逃避解决不了问题,积极履行方能为家人营造安稳生活”。经沟通,史某某认识错误:“这些年确实心存侥幸,现在明白法律不是儿戏”,并委托妻子到法院协商,当场缴纳74000元的案件执行款。
柔性调解:法理情融解十年积怨
鉴于被执行人史某某家庭人口多、劳动力少、剩余款项一次性履行存在实际困难,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开展调解:一方面向申请执行人王某某详细说明史某某当前的经济状况与家庭负担,积极争取其理解包容;另一方面督促被执行人史某某制定分期履行方案,并明确还款期限。经反复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偿还,最后一笔执行款于近日汇入法院专用账户。至此,这起历时十年的纠纷圆满化解。
“执行工作既要守住法律底线,也要传递司法温度。”案件承办法官表示,对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我们严格规范终本程序;对恢复执行后有履行可能的,我们穷尽措施推动矛盾化解。本案中,规范的终本程序保障了申请执行人权益,柔性的执行方式促使被执行人主动担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提醒
“终本”是指在办理执行案件的过程中,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查到财产暂时不能处置的案件,采取的一种结案方式。案件“终本”后,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不受影响,也不受时效影响,若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其合法权益一直受法律保护。
原文链接:https://www.gszfw.gov.cn/Show/45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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