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改装射钉枪狩猎野生动物,不仅触犯法律,更对生态环境和社会安全造成双重危害。
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因养殖场常遭流浪狗骚扰,何某萌生了改装射钉枪用于驱赶的念头。于是,何某与陈某共同前往琼海市,购买了一根钢管。随后,陈某将何某十年前购买的用于装修的射钉枪成功改装成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改装完成后,这把枪由两人轮流保管。
几天后的一晚,何某与陈某相约到龙滚镇某处田野打鸟,何某持枪猎杀一只夜鹭鸟,被现场民警发现。民警将陈某当场抓获,何某虽短暂逃离现场,但于3日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公安机关先后从两人处查获改装射钉枪、夜鹭鸟、钢珠和射钉弹等物品。
经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被猎杀的鸟类为夜鹭,属于 “三有”保护动物(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海南省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法院审理
万宁法院审理认为,何某、陈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改造组装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同时,二人违反狩猎法规,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在禁猎区使用禁猎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又构成非法狩猎罪。最终,法院对何某、陈某均判处非法制造枪支罪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非法狩猎罪有期徒刑八个月,数罪并罚,决定各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扣押的射钉枪、钢珠等违禁品和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
第一,枪支管理无“例外”,私自改装即违法。枪支属于具有高度危险性的特殊物品,一旦流入社会或疏于管理,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和重大社会治安风险。我国对枪支实行最严格的管制政策,如发现枪支或疑似枪支零部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切勿私自保存、拆卸、转赠或尝试使用。
第二,野生动物保护不容忽视。野生动物是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非法狩猎行为不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危害生态系统,也会触犯刑法。广大群众应提高法律意识,学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第三,切忌侥幸心理,守法是底线。无论是为了驱赶动物还是娱乐打猎,都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每一位公民都应自觉维护公共安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切勿因好奇、侥幸心理而触犯法律,付出沉重代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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