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5日,定南县司法局公证处以上门公证服务解决特殊群体继承难题,生动诠释了“公证为民”的法治温度。 今年,何女士的二哥溘然离世。因他一生未婚且无子女,何女士与大哥在悲痛中为其料理后事。近日,何女士整理遗物时发现其生前在银行留有一笔存款。经银行咨询得知,提取该存款需先行办理继承权公证,随后,她携相关材料前往公证处咨询办理手续。 经公证人员仔细审核材料并了解情况,确认逝者未婚未育、无配偶、无子女,其父母亦已早年去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此情况下的遗产应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即逝者的兄弟姐妹(何女士和大哥)共同继承。公证人员随即向何女士说明,办理此项公证需所有合法继承人共同到场。然而,何女士反映其大哥年逾八旬、行动不便,难以亲自到公证处签署文件。县公证处当即决定启动便民服务程序,为何女士提供上门办理服务。 10月15日,公证人员如约前往何女士大哥家中,在核实相关人员身份与意愿后,顺利为何女士及其大哥办理了遗产继承公证相关手续。此举为何女士家庭解决了实际难题,获得了他们由衷的感谢。 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此次上门服务是定南县司法局公证处践行“如我+”的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的具体体现,展现了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在依法依规前提下的人文关怀与责任担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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