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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以澄清正名激浊扬清 为担当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

时间:2025-10-22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这份澄清函是工作底气,我始终坚信组织是干事担当、不谋私利者的坚强后盾。”近日,临沧市云县一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接过澄清函后激动地说道。

  此前,云县纪委监委接到信访举报,反映该领导干部存在“工作作风不实、政商关系不亲”等问题。针对反映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通过谈话、查阅账目、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反映的问题进行逐一核实,最终认定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为消除不实检举控告带来的负面影响,县纪委监委迅速启动澄清正名程序,前往该县直部门,公开宣读澄清函,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重拾工作信心。

  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澄清正名,是云县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的重要举措。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在从严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对失实检举控告及时予以澄清,探索构建“受理核查、分析研判、反馈澄清、成果运用”闭环链条,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为担当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

  “对于需要澄清正名的情况,我们通过‘室组地’机制开展联合会商,严格审核把关,并充分听取被举报干部本人意见,综合考虑澄清工作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灵活采用书面、会议或通报等多种方式,及时有效地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该县累计为3个党组织和15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切实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同时,聚焦深化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持续释放澄清正名正向激励效应,县纪委监委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之间的衔接配合,建立线索移送、协作配合机制,切实将澄清正名成果运用到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并及时更新干部廉政档案,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维护党员干部正当权益。

  “澄清正名不是终点,而是推动干部干事创业的新起点。”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常态化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杨娟 罗莎 || 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5/dangfengzhengfeng_1013/142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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