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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遇纠纷如何维权 北京通州法院提供借鉴

时间:2025-09-29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佚名

  

  租房遇到纠纷,房东和租客该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9月24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2022年至2025年6月期间住房租赁案件审理情况,包括案件特点、审理难点、裁判思路、典型案例等。

  三年多受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8000余件 诉前深挖“多元调解+速裁”

  在新闻发布会上,通州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汉东通报了该院2022年至2025年6月涉住房租赁案件的审理情况。2022年1月至2025年6月,通州法院共受理案由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8510件,审结8242件,案件数量逐年稳步增长。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陈汉东介绍,针对住房租赁案件,通州法院在立案、诉前、诉中三阶段持续优化审理流程,提升纠纷治理效能:在立案阶段采取递进式“三识别”机制,细化立案识别标准,优化案件办理流程,提升案件办理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实现住房租赁案件办理的“快慢分道”;在诉前阶段深挖“多元调解+速裁”的集成效应,充分发挥调解优势,有效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在诉中阶段打通住房租赁纠纷“保质快审”通道,强化专业化审判、智能化诉讼服务,不断提升住房租赁案件审判质效。

  房东和房客遇到纠纷有法可依 合法维权避免矛盾激化

  通州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刘梅针对住房租赁案件中的法律风险,向房东和租客分别提出三点建议。

  对于房东而言,首先,出租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提供违法群租房、甲醛超标房,除需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外,还可能面临被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和处罚款的法律责任;其次,房东应积极履行提示说明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这样能避免推诿扯皮,切实维护自身权益;最后,房东维权时应注意自力救济的限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同时维护自身权益应坚持合法、合理、必要原则,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

  对于租客而言,首先应对承租的房屋尽到谨慎注意义务,认真考察承租房屋状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和房东沟通并保留沟通证据;其次,租客负有腾退租赁房屋义务,在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情形下,及时搬离并腾退屋内物品,避免承担房屋占有使用费用;最后,租客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注意区分押金和定金,定金在法律上更具特殊性,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且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据悉,通报会还聚焦涉群租房、押金退还、饲养宠物、房屋损坏责任、违约金范围等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住房租赁热点问题,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承租人发现房屋涉嫌违法群租 出租人应当退还定金

  出租人朱某与承租人尚某相约看房,看房时涉案房屋结构为三室一卫,双方在看房时多次确认了房屋结构为三室一卫,并最多承租给三个人。确定房源后尚某通过微信提交了定金。在交房签合同时尚某从朱某拍摄的视频中发现房屋内多出一个房间(暗间),现在房屋结构变成四室一卫,朱某亦表示后续会按照四室出租。

  尚某认为涉案房屋涉嫌违法群租,故要求朱某退还2100元定金。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尚某看房时该套房屋(包括厅卧在内)共计三个卧室,在尚某支付定金后,该套房屋餐厅被隔断为第四个卧室,构成租赁房屋的重大变更,现房屋租赁合同未实际签订和履行,朱某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尚某据此要求朱某退还全部定金,具备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一审宣判后,朱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案件已生效。

  以上为通州法院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的一起案例。该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员甄硕提示,新颁布实施的《住房租赁条例》第七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这为居住安全划定了红线。

  文/董振杰

  图/董振杰

  


原文链接:https://www.bj148.org/sa1/yasf1/202509/t20250928_16768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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