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纪委监委始终将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作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重要举措,持续推动该项工作从“个案处理”向“常态长效”转变,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和组织的温暖关怀。
健全机制,确保澄清正名精准规范。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从制度层面夯实工作基础,细化核查、研判、澄清等环节要求,明确受理、研判、核查、认定、澄清等流程职责,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在线索处置初期即加强分析甄别,对反映不实或明显存疑的问题快速排查、尽早排除,避免干部长期承受不实举报困扰。在查清事实后,根据问题性质、影响范围及干部本人意愿,按照“一人一策”原则,灵活运用书面澄清、当面告知、会议通报等方式,适时适度开展澄清,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帮助干部轻装上阵。
协同联动,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的同时,永宁县纪委监委加强同组织部门、公安机关、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和联合查办机制。对属于恶意举报、捏造事实、打击报复等行为加强研判、严肃查处,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态度。今年以来,已对多起涉嫌诬告陷害行为启动调查程序,切实维护清风正气,激发干事热情。
暖心回访,推动严管厚爱落地长效。澄清问题不是终点,而是干部重整行装再出发的起点。永宁县纪委监委坚持做实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建立“澄清+回访”长效机制,通过定期沟通、实地走访、谈心谈话等方式,持续关注被澄清正名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和生活情况,帮助其彻底消除顾虑、主动履职作为。对回访中了解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协调推动解决,让组织的关怀真正落到实处,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已为11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持续释放激浊扬清、扶正祛邪的强烈信号。
优化生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永宁县纪委监委将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作为优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通过个案积累和机制完善,推动形成“澄清正名—反馈通报—以案促治”良性循环。制定《“四闲”资源盘活工作中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以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干部内在动力,助力全县闲置资产盘活工作高效推进。同时,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宣传,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行使监督权,减少因误解或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不实举报。(永宁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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