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你在办理顾某某案件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办人情案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经查证后不属实,现予以澄清。”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因办理问题线索时受到不实举报,一度让我感到沮丧,但我始终相信组织能还我清白。”收到澄清正名函后,纪检监察干部杨某深有感触地说。
近日,澄江市纪委监委收到反映某镇纪委书记杨某信访举报件后,及时转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办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通过调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后了解到,原来是反映人对杨某此前受理的信访件办理结果不满意,质疑办案人员存在包庇行为,故而举报了杨某。
虽然经查后反映问题失实,但是也一定程度打击了杨某工作积极性。好干部是严格管理监督出来的,也是真诚关爱成长起来的。因此,在案件办结后,干部监督室及时为杨某进行澄清,让其卸下包袱,轻装前行。
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作为规范信访举报秩序、提升办案质量、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狠抓办案质量,对查证失实的信访举报,精准研判,审慎稳妥地采取书面、当面、会议等方式进行澄清正名。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澄清正名机制,既保护干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又向社会传递“监督者同样受监督,但绝不容忍诬告”的明确信号,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据统计,截至目前共为3名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充分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信号。(李娟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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