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实,反映余某某的问题不属实,现予以公开澄清。”近日,贡山县纪委监委到普拉底乡某村委会召开澄清正名会,向30余名党员群众代表通报核查结果,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余某某澄清正名。
此前,贡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反映“余某某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侵害群众利益”的检举控告后,移交由普拉底乡纪委开展核查。普拉底乡纪委通过调阅资料、走访了解、谈话取证,初步认定该检举控告问题失实。随后,县纪委监委成立了核查组进行复核,确认反映失实。依据相关规定和核查情况,县纪委监委及时向余某某送达《澄清正名函》,并召开澄清会议。
“不实举报让我和家人承受了巨大压力。组织及时查清事实还我清白,不仅维护我的名誉,更给了我继续干事创业的力量。”澄清会后,余某某如释重负。
近年来,贡山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把澄清正名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的有力举措。工作中,依据澄清事项具体情况、工作实际需要、影响程度等因素,灵活运用书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精细化办件、精准化澄清。同时,对澄清事项、方式、实施程序等方面进行总结提炼,突出意见征求、闭环处置和跟踪效果,促进澄清正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为提升澄清正名工作质效,该县纪委监委注重成果运用,在澄清正名工作结束后,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避免干部因受到诬告、误告、错告而影响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让实干者没有后顾之忧。建立健全回访教育机制,按照“谁办理、谁澄清、谁反馈、谁回访”的要求制定“一人一策”回访方案,认真了解被澄清干部的思想动态、群众意见和干群评价,综合考虑被澄清干部的精神面貌、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向组织部门和所在单位进行通报,确保正名到位、回访到心。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以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为契机,持续加大对纪检监察检举控告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规依纪依法、公正理性、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今年以来,累计到乡(镇)、村(社区)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活动9场次,发放宣传册1100余份。
“以前不清楚举报规矩,听了讲解才知道诬告陷害要承担后果,也明白了该去哪里反映问题。”村民娜某某在参加宣传活动后说。
“既要严管,也要厚爱。”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完善澄清正名工作机制,秉持“执纪有力度但不失温度”的理念,持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燕芳 张丽梅 || 责任编辑 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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