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县纪委为我澄清正名!感谢县公安局深入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今后,我将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回报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待……”受到不实举报的新平县某中学校长谢某在县纪委监委召开的澄清正名会上说道。
此前,县纪委监委收到举报反映,称谢某涉嫌贪污学生空调电费、在绩效考核中暗箱操作等问题。经调查核实,问题不属实,县纪委监委采取会议澄清的方式进行了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
近年来,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新平县纪委监委坚持将开展澄清正名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结合,既做细做实澄清正名,又严查诬告陷害行为。
“不实举报成本低、危害性大,易挫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只有让诬告陷害者付出代价,才能刹住歪风邪气,激发干事热情。”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
为及时还干部清白,打开澄清对象“心结”,县纪委监委建立实施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机制,根据影响情况,灵活运用当面、会议、书面澄清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并不定期开展暖心回访,引导被澄清干部正确对待监督、消除顾虑,同时加强对党纪法规的宣传,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引导依规依法举报。
此外,变单兵作战为协同发力,注重增强县纪委监委与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工作合力,实现信息共享、联动查处,综合运用纪律处分、行政处罚等方式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持续释放“为干事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
2022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在全力营造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中,持续打好澄清查诬“组合拳”,共开展澄清正名73次,为9个组织和80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将3条涉嫌诬告陷害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诬告陷害4人,让干部能在公正、清朗的环境中,全身心投入为人民服务、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中。(雷春 || 责任编辑 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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