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闽清县纪委监委组织干部来到池园镇隔兜村,对村级“三资”管理规范化、公开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闽清县纪委监委把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整治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会同该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纪委,对全县乡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管理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督促各乡镇根据清理核实结果建立健全“三资”台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程序。聚焦破解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不透明、合同不规范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联合相关部门,建立现场调研、线索移交协同督办、等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截留挪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
围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相关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办案、整改、治理一体发力,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和相关部门召开“涉案财物清退专题研讨会”,探索形成一案一清退、带信下访清退、现场核对清退等涉及集体“三资”财物清退工作机制。
“我们对侵占乡村企业资金和群众利益的行为绝不手软,在查处金沙镇原党委副书记林益兴非法侵占乡村振兴资金案件时,及时向鹤垱村、鹤林村退还120万元被侵占资金。针对截留挪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累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11份,党政纪处分39人。”该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潘文说。(闽清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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