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业资讯 >正文

有人在网上仿冒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处置!

时间:2024-10-26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2023年8月1日,国家安全部官方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线一周年之际,国家安全部头条号、人民号、强国号正式上线,与国家安全部官微共同形成国家安全部官方新媒体平台,为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普及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凝聚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磅礴力量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有人民群众向国家安全机关反映,少数别有用心之人冒用国家安全机关之名,在互联网平台蹭热度、博眼球、牟私利、煽歪风。对此,国家安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依法处置,维护国家安全机关的权威形象和网络空间的风清气正。

  违法行为不可取

  ——仿冒国安账号。在流量至上的引导下,个别人员为了增加曝光率,仿冒国家安全机关账号,注册使用“国安”“中国国家安全局”“中国国家安全部”等具有国家安全机关特征的仿冒账号,企图以假乱真,赚取流量,牟取私利。某无业人员刘某,曾因从事赌博活动被处罚。在发现国家安全部官微的高社会关注度会带来网络流量后,刘某在境外社交平台通过仿冒国家安全机关账号,为自己的网络博彩活动打广告,企图引流获利。某在校学生为寻求刺激,仿冒国家安全机关账号在境外社交平台发表不当言论,以“出格”“出位”的言论彰显自己与众不同,博取网络流量。

  ——假冒国安干警。个别人员假借国家安全机关干警身份注册自媒体账号。如某自媒体账号“国安”的使用人自称在“国安总公司”工作,并同时注册使用了“反间谍宣传员”的账号。

  ——盗用国安标识。国安形象标识是国家安全部的象征。个别人员利用民众对隐蔽战线“神秘”工作、“神奇”事业、神圣使命的好奇向往,在网络平台兜售仿冒的国家安全机关胸章、臂章等标识,牟取私利。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时不得假冒、仿冒、捏造政党、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名称、标识等。

  如发现涉及仿冒国家安全机关账号、涉嫌冒充国家安全机关干警等问题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1022/202410226043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袁州区下浦街道、湛朗街道城管大队视若无睹,执法不作为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成为调研员紧盯住建乱象,为百姓撑
成为调研员紧盯住建乱象,为百姓撑腰!

国家要推进住建领域法制,老百姓要维权解难题,这中间的桥梁就是"政讯通·全国住房与...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