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纪委监委优化调整纪检监察协作区划分,有效整合办案资源、统筹办案力量,充分释放监督执纪聚合效能。
优化区域设置实现资源统筹。按照“区域统筹、力量均衡”原则,将7个乡镇(街道)纪(工)委、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4个纪检监察室划分为4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各协作区采取“1+2+N”模式组建,即“1个纪检监察室+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N个镇(街)纪(工)委”,在县纪委监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一体推进日常监督、案件查办工作。
优化人员力量实现有序调度。突破办案力量简单联合模式,采用“老带新”“独立或联合”“自办或交叉”多种形式,组建机动办案组,统筹调度协作区内容人员力量参与案件办理,推动形成既有利于保障基本办案需求,又有利于集中力量突破疑难复杂案件的工作格局。
优化工作职责实现能力提升。各纪检监察室负责安排本协作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教育、联系指导和业务监督等工作,重点围绕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报告撰写和重点领域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内容强化互通交流、信息共享,协同会商,通过“手把手”“面对面”的“传帮带”,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储备和案件查办水平。(永宁县纪委监委)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