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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百色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用好身边“活教材”做实“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2-08-19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警保处主要存在工程项目领域立项决策、招标投标、工程推进、验收结算等环节上的廉政风险点梳理得不够细等问题,下一步着重从查找和审定岗位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制度措施、加强日常监管等方面入手强化问题整改。”近日,在百色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的“以案示警明纪”剖析检视会上,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审计科、第一拘留所主要负责人分别就韦晓严重违法案件暴露出的廉政风险和队伍管理问题作剖析检视发言。

  
为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治本作用,该纪检监察组更加注重用好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一方面实现警示教育入耳入脑,廉洁意识入心入行,另一方面推进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实行系统整治整改,努力推动清廉警队建设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选好身边的“活教材”,警示教育才更能入脑入心。该纪检监察组经过梳理去年以来查处的市公安局机关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向市公安局发出《关于开展韦晓严重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的函》,明确在市公安局警保、审计、拘留所等部门开展韦晓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此前,韦晓因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据该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之所以选取韦晓案件来开展以案促改,是因为该案不仅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被查从严的典型,而且涉及工程项目领域腐败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该纪检监察组督促市公安局以“一案两会”为载体,抓实抓细以案示警明纪。7月21日,该局组织警保、审计、科信、拘留所等部门全体警务人员召开韦晓严重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会,由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通报韦晓严重违法案件的主要案情,宣读韦晓忏悔反思材料,剖析案发原因,针对部门廉政风险进行警示教育,强调纪律要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党员干部、警务人员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组织召开“以案示警明纪”问题认领检视会,警保、审计、拘留所等部门正副职领导围绕韦晓严重违法案件进行专题讨论,结合案件中暴露出的风险漏洞,主动认领责任,逐项对照检视,提出整改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监管漏洞。

  
纵观韦晓严重违法案件,其主要是利用市公安局基建小组成员的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费用拨付等方面为相关企业提供帮助,收取企业负责人贿赂。结合市公安局工程项目多、资金量大的实际情况,该纪检监察组督促市公安局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集中整治行动,警保、审计等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排查工程项目领域立项决策、招标投标、工程推进、验收结算等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坚决查处未标先定、规避招标、泄露标底、请托说情、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等行为,重点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谋取私利问题,深挖背后利益链和腐败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出现违纪违法,根源是理想信念缺失,纪法意识淡薄。该纪检监察组督促市公安局党委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公安民警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组织公安民警观看市纪委监委摄制的警示教育片《忘却的初心——十九大以来百色市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警示公安民警守牢纪法红线底线,提升纪法意识、规矩意识、廉洁意识,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坚决防止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流于形式、走过场。该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要组织对以案促改开展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以案促改工作真正达到以案明纪、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的目标、取得实效。(百色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20817/gxjjw62fca012-1736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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