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庆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召开2022年第二次会议。区委书记、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于波主持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叶大华出席。会议学习传达了市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通报了市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对延庆区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问题清单的反馈,审议了延庆区整改方案,研究了2021年延庆区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情况及2022年实施方案、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调整组成人员方案。
会议要求,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阶段性特征,深入研究当前腐败的方式、特征和表现,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切实增强防范和遏制“七个有之”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二是坚持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考核为牵引。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普遍性、集中性、反复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要加强考核成果运用,着力提升考核质效,构建清单化引领、项目化推进、动态化考核的模式,切实发挥好考核的牵引作用。三是坚持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重点。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不能腐的约束,高质量开展好巡察工作,持续完善监督体系。强化不想腐的自觉,强化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四是坚持以压紧管党治党责任为保障。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责协同落实落细,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文/赵岐羽 责编/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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