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了好几个地方,都说不能办”
“多亏了你们这个窗口,我终于不用再为证明自家的房子发愁了。”近日,家住开封市的张德孟老人多年的心愿总算完成了。
他口中的窗口正是开封市纪委监委创新设立的“办不成事”监督窗口,由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入驻,专职监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及窗口作风问题,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履职。
半个月前,老人来到窗口咨询。
“同志,我今年82岁了,想办个产权证,跑了几个地方,他们都说我这个不能办,咋就不能办呢?真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看到有我名字的房本啊。”老人言语中透露着无奈。
安抚好老人,我们详细了解了老人房屋和土地的具体情况,查看了相关证件。原来,张德孟父亲生前通过组织帮助,在居住村集体划拨到一块宅基地,后在宅基地上建房居住。父亲过世后,依法继承了该房屋,并在2008年进行了继承公证。我们立即将情况向市解决企业群众“办不成事”问题联席会议工作专班汇报。
“要按照‘符合政策马上办、疑难复杂推动办、推诿扯皮责成办、应办不办监督办’的原则,推动问题合理合法解决。同时,查清职能部门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根据委领导指示,我们随即联系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沟通后了解到,老人继承的房屋是农村宅基地自建房,且老人并非房屋、土地所属村集体村民,依据现行政策,无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证变更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那是否可以为老人办理继承过户呢?”我们进一步询问。
由于没有办理集体性质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的先例,作为新情况,能否办理,如何办理,职能部门需要研究。
“老先生,您这个情况比较特殊,他们需要上会研究再给您做进一步的答复,您放心,我们实行首问负责制,一定会督办到底。”我们耐心地向老人解释。
从此,我们的工作日志里多了一项内容:督促办理继承房产过户。5天后,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打来电话:“经过三次上会研究,我们认为可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但需要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配合。”因为老人要继承的房屋及房屋所在的土地权属均为集体性质,现在权属证明已经两证合一,非集体成员能否继续使用集体土地需村集体同意并出具意见。
考虑到老人年龄和身体原因,我们又联系到老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社区等相关部门,督促其与职能部门对接,依照有关规定配合开展工作。最终,职能部门在完成上门测绘、呈报审批手续后,为老人办理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
截至目前,类似的“办不成事”问题共受理60件,已监督推动解决54件。对在此过程中发现的作风松散、服务态度差、不一次性告知等问题,共追责处理10人,向相关单位下发交办整改通知书13份,督促制定整改措施37项。(王宁 余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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