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建为人民,建设洛阳副中心。”日前,洛阳市西工区某社区居民把一面鲜艳的锦旗送到市政府,既表达对政府拆除违章建筑、改善社区生活环境的感激之情,又对市委、市纪委贯彻“治未病”理念,维护社会公平点赞。
长期以来,私搭乱建侵犯了公共利益,带来了安全隐患,损害了城市形象。今年2月份,洛阳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城市区商品房小区私搭乱建专项整治,狠刹私搭乱建歪风。该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贯彻“治未病”理念,聚焦党员干部私搭乱建侵占公共利益问题,研究出台加强私搭乱建专项整治监督工作的“七项措施”,依规依法开展城市区商品房小区私搭乱建专项整治监督工作,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私搭乱建行为,以及各级各部门整治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坚决纠治利用公权力侵占公共利益、危害社会公平的行为,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私搭乱建,说到底,还是一个‘私’字在作祟,党员干部的私搭乱建行为不只是公德问题,更是肆意践踏党纪国法的表现!”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于理、于法、于公众利益、于党风政风,私搭乱建都应该彻底整治!
针对党员干部私搭乱建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发挥“室组地”联动优势,凝聚监督合力,实施跟进监督、靠前监督,采取告知提醒、跟踪督导、约谈警示、考验问责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主动拆除违章建筑。“我们始终把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私搭乱建行为作为监督重点。”该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负责人介绍,对限期拒不拆除的70名党员干部进行约谈警示,对不配合拆除的13名党员干部进行考验性问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欺骗组织、干扰拆除工作的1名干部进行立案调查,并给予政务警告处分。截至目前,全市792处党员干部私搭乱建问题已全部拆除,拆除率100%。(黄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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