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厅机关各有关处室,省律协,各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
为推进全过程民主,充分发挥立法基层联系点在我省行政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通知》(闽政办〔2015〕136号)、《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遴选新一批福建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公告》(闽司公告〔2021〕8号)和《福建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经过公开申报、资格审查、初审、复审等环节,决定授予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等30家单位为福建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为期五年,自2022年4月至2027年4月。省司法厅对福建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实施动态管理,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适时补充或调整。请各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按照《福建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定》参与我省行政立法工作。
附件:福建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单位名单
福建省司法厅
2022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