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你单位存在干部职工依法履职意识不强、相关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现提出如下建议……”近日,灵武市纪委监委向有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该单位根据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落实,并建议将落实情况按照规定及时书面报告市纪委监委。
“纪检监察建议书明确指出了我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关整改建议,这是给我们工作的一个警醒,更是对我们日后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职尽责的要求。”该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建议立即进行整改,调整规范业务流程,把好相关业务审批关口,同时举一反三,做好全面排查工作,消除隐患,堵住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
这是灵武市纪委监委在实践中探索有效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作用的一个缩影,通过“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跟踪整改落实+督促建章立制”模式,强化日常监督,不断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近年来,灵武市纪委监委将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抓手,在办案过程中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的同时,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查找案发成因和制度漏洞,并以文件形式向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职尽责,举一反三、加强整改,建章立制,源头治理,以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个“小切口”,推动做实日常监督“大文章”,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
“监察建议书发出后,我们明确专人进行跟踪督促整改,确保监察建议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推动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规范一方的查办案件治本作用。”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表示。
2021年,灵武市纪委监委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65份,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督促被监督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发挥“以书促改”“以书促防”作用。(灵武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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