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9月30日,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依法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负责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统一协调;指导中、基层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统一全省的执法标准和尺度;协助党委和人大管理下级法院干部;统一组织和协调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工作。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直属二级预算单位,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基层预算单位。其中: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立于1998年,主要职能是: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全省环境资源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法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办理赔偿案件;依法审理由上级法院指定和指令审理的各类案件;依法对下级铁路运输法院行使案件指定管辖权,依法监督、指导下级铁路运输法院的审判工作;负责本院并指导下级铁路运输法院的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司法行政工作及监察工作。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成立于1981年,主要职能是: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且需本院执行的案件;依法办理赔偿案件;依法审理由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各类案件;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接受省高院以及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指导,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接受人大监督;负责本院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编制管理、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纪检监察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开远铁路运输法院成立于1980年,主要职能是: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办理赔偿案件;依法审理由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各类案件;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接受省高院以及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指导,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接受人大监督;负责本院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编制管理、纪检监察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共设置30个内设机构,包括: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刑事审判第四庭、刑事审判第五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执行局、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书记员管理处、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环境资源审判庭、知识产权庭等19个审判业务部门,办公室、督察局、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新闻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外事处、司法警察总队、司法技术处、老干部工作办公室等9个司法政务部门,政治部、直属机关党委等2个党务部门。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
3.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4.昆明铁路运输法院
5.开远铁路运输法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凝心聚力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忠诚履行职责使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一是以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全省法院干警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党百年奋斗历史经验,践行伟大建党精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忠实履行新时代人民法院职责使命,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以更好作为维护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跨境和涉疫犯罪,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和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强化社会矛盾风险防控,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
三是以更强担当服务保障大局。依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帮助中小微企业减负纾困,助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推动科技创新。坚持产权平等保护,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水平,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守护云南蓝天碧水净土。
四是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释法说理,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认真贯彻《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助推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更加注重强基导向,提升人民法庭工作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五是以更大力度深化司法改革。坚持用改革思维解决影响全省法院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巩固深化司法责任制、立案登记制、繁简分流等改革成果,扎实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建立以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为基础的业绩评价标准,强化审判执行权制约监督,努力实现权力与责任平衡、放权与监督结合、公正与效率统一。
六是以更严要求建设过硬队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筑牢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锤炼过硬本领。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巩固拓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发扬自我革命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体推进“三不”建设,以廉洁司法保证公正司法,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9人,其中:行政编制65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60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0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7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269人。
车辆编制76辆,实有车辆7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8,971.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905.0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66.07万元。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46.89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对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类经费进行相应压减;二是为落实好“我为基层解难题”,较上年相比增加了全省法院办案业务提质增效专项经费;三是2022年增加其他收入。总体来看,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8,905.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506.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398.8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506.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12.96万元,下降0.2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对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类经费进行压减;二是为落实好“我为基层解难题”,较上年相比增加了全省法院办案业务提质增效专项经费。总体来看,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971.0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50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13.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4.97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分析:部门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6,192.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7.24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较上年相比信息化建设经费减少,二是较上年相比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2,600.40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工资发放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17,885.22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办案业务以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法院系统政法转移支付省级配套专项支出、提质增效专项支出等。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事业运行119.74万元,主要用于法官进修学院事业人员的工资发放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8,262.39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6,439.17万元,其中:被装购置费28.4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9.45万元,劳务费702.00万元,维修(护)费660.00万元,租赁费903.00万元,委托业务费2,685.0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32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21.25万元;二是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1,278.02万元,其中:办公费113.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0.00万元,被装购置费2.02万元,差旅费62.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会议费3.00万元,劳务费96.00万元,培训费3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00万元,维修(护)费192.00万元,委托业务费335.00万元,物业管理费139.70万元,印刷费10.00万元,邮电费45.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0.00万元,租赁费53.00万元;三是昆明铁路运输法院368.24万元,其中:被装购置费4.24万元,委托业务费160.09万元,物业管理费140.00万元,差旅费43.49万元,培训费20.42万元;四是开远铁路运输法院176.96万元,其中:邮电费2.50万元,差旅费12.03万元,培训费12.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5.00万元,劳务费22.40万元,委托业务费47.30万元,物业管理费55.6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36.45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05万元,主要用于法官进修学院退休事业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6.72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6.39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08.69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54万元,主要用于法官进修学院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34.91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法官进修学院、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51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法官进修学院、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其他医疗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31.16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法官进修学院、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0个,采购预算总额9,178.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48.60万元(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248.07万元,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152.82万元,昆明铁路运输法院17.91万元,开远铁路运输法院29.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659.98万元(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5,727.19万元,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615.00万元,昆明铁路运输法院226.36万元,开远铁路运输法院91.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0.00万元(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7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70.34万元,较上年减少18.31万元,下降3.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21.25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因公出国(境)12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4.43万元,较上年减少23.77万元,下降20.1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29次,共计接待6,29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以及我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云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预计我部门公务接待总量较往年仍有所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4.66万元,较上年增加5.46万元,增长1.5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66万元,较上年增加5.46万元,增长1.6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因囚车严重老化且满足报废条件,计划购置囚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6辆。
增减变化原因:近年来昆明铁路运输法院以及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各类案件呈上升趋势,加之车辆老化较为严重,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的维修费、通行费以及燃料费有所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优先选择部门履职的重大改革发展项目、5年部门评价重点项目全覆盖的预算绩效评价要求,选取“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项目”作为部门评价重点项目,该项目支出金额较大,且能完整体现院机关中心工作。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为规范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不断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为推进审判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结案率:指在一定统计周期内,审结的案件数量与受理案件数量和旧存案件数量之和的比率。
2.电子卷宗:指在案件受理前或者案件受理过程中,将装订成卷的纸质案卷材料,依托数字影像技术、文字识别技术、数据库技术等媒介技术制作而成的具有特定格式的电子文档和相关电子数据,电子卷宗制作的规范及时,直接影响办案效率。
3.审限: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
4.执行案件结案率:即已执行结案数与全部申请执行案件数的比率,其中既包括实际执行完毕的案件,也包括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暂时中止执行的案件和因被执行人死亡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执行的案件。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161.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46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分析:部门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资产总额186,366.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256.40万元,固定资产43,848.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1,929.40万元,无形资产6,418.49万元,其他资产72,913.2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6,690.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14.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284.93万元,其中:出租资产24,8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84.93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