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黄组长帮忙解决10年前欠缴的养老保险费问题,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1月27日,面对回访的西峡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黄艳平,县政务通公司员工鲁杨雷激动地说。
此事,还要从去年说起。
2021年12月的一天,鲁杨雷在县检察院当司机时的同事王某告诉他,与他同期的部分劳务派遣人员养老保险费存在欠缴现象。得知这一信息后,鲁杨雷急忙赶往县企业社保局服务大厅查看自己的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
这一查,鲁杨雷才知道自己的养老保险费也曾断缴7个月,具体时间为2009年9月和2010年1至6月,总计欠费2263.2元。
鲁杨雷仔细回忆,2009年8月1日,他与西峡县金阳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西峡县检察院三方签订劳务合同,到县检察院担任司机,服务期间养老保险费由县检察院承担。“养老保险费是县检察院缴纳的,怎么会中断了几个月,不应该呀?”走出县企业社保局服务大厅,鲁杨雷心里还在犯着嘀咕。
带着疑问,他联系了金阳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已于2011年倒闭。随即,他又赶往县检察院,通过检察院的财务台账了解到,该笔费用已通过县检察院转到企业社保局专用账户。
于是,鲁杨雷再次到县企业社保局询问原因,但因欠费时间久远、养老保险缴费系统升级、人事变动等原因,找不到当年办理该项业务的工作人员,事情由此进入了死胡同。
问题解决不了,鲁杨雷心里像压了一块石头。新年上班第一天,他便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递交了举报信件。
经县纪委监委领导研究,信访室将该件批转给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办理解决,黄艳平当天即带领工作人员到县检察院、企业社保局开展核查。
经核查,县检察院确实将这笔养老保险费全额打入企业社保局专用账户,但因工作人员金某疏忽,再加上当时养老保险缴费系统升级,未及时记入鲁杨雷个人账户。
真相终于浮出水面,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金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给予其提醒谈话处理,并责成县企业社保局对鲁杨雷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进行更正。(李晋 宋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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