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任用谷业能等7名同志为
员额检察官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章程(试行)》,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研究,拟任用谷业能等7名同志为员额检察官,现予以公示。
谷业能 桂林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四级检察官助理
熊耀原 阳朔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四级检察官助理
唐玲洁 全州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
叶长清 苍梧县检察院派驻旺甫检察室主任、三级检察官助
理
秦玄怡 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
张鲜艳 南丹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
韦韦璐 都安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助理
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1月1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秘书处(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0022;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地址:南宁市金州路15号)。举报电话:0771?6119116、6119034。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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