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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分站负责人董其浩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至2018年期间,董其浩在对钟山县清塘佳欣至同古佳园连通公路工程项目、钟山县英家至东平公路路面加宽工程项目开展质量检测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以上两个项目多付工程款共计85.4493万元,造成不良影响,董其浩对此应负直接责任。2021年8月,董其浩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钟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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