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第二抽查组抽查检查海原县专项治理工作后,县委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亲自推动,不断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高位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提高站位抓整改。针对反馈的问题,全县各单位主动认领、主动担责、举一反三,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观念,深刻认识抓好问题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和重要意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专项治理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聚焦问题抓整改。县专治办会同发改、财政、住建、交通、水务等牵头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分析研判问题根源,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清单,印发专项治理工作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不落下、责任不落空,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逐项“挂账销号”,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强化震慑抓整改。为进一步发挥典型问题警示教育作用,不断放大警示教育效应,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果,按照自治区专治办下发的整改销号标准,由县专治办将抽查反馈的13个典型问题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督促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汲取深刻教训,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彻底整改、延伸整改,确保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
建章立制抓整改。坚持标本兼治、治建并举,在抓好整改的同时,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将“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统一,从源头和根本上查找深层病灶,找出问题背后的起因,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管人管权管事制度。同时,强化监督管理,由县发改局印发工程建设制度汇编,督促各单位认真学习并对学习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真正做到问题查清、原因找准、整改彻底、制度完善,确保问题隐患得以根本性、彻底性解决,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海原县纪委监委杨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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