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某某作为一名公职人员,不但不履职尽责,还出言不逊,辱骂群众,肆意妄为。处理不到位,我绝不罢休。”10月初,沈丘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一份言辞激烈的实名举报信访件。
按照辖区管理原则,信访室把该信访件转交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办理,信访室跟进指导外围调查、初查初核等工作。
该纪检监察组立即展开核实,举报人为郑州某公司工作人员,被举报人老褚为沈丘县某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两人在接打电话过程中没有控制好情绪发生口角。
根据所反映问题,调查组对被举报人工作中履职尽责情况开展初步核实,发现举报人所反映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符。走访被举报人单位领导和职工,一致反映老褚工作勤恳,业务熟练,不存在不作为现象。进一步调查发现,举报人和被举报人有多年积怨,俩人私人矛盾较深。该件举报事实清楚,被举报人虽然存在出言不逊现象,但明显带有情绪化因素。
信访室主任鹿炎、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赵新宇充分研判后认为:如果单纯就此问题处理被举报人,案结事不了,矛盾双方的情绪可能还会加大。最优方案是协调解决双方的情绪问题。
于是,纪检监察干部变身调解员,兵分两路,给矛盾双方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经过多次深入交流,两人多年的矛盾终于烟消云散,达成了相互谅解。
老褚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主动打电话向对方道歉,取得了对方谅解,一场由不良工作情绪引起的信访得以圆满解决。
“老褚,我也有不对的地方,当时咱俩的情绪都没控制好。话说开了,就没事了,这事就当一阵风,从此烟消云散了。”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一笑泯恩仇。
第二天,举报人打电话给信访室:“我们两个的问题已处理好了,我想请你帮我把信访件撤回来。”(赵新宇 李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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