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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流动人口领导小组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潘瑞勇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11年5月至2021年5月,南宁市青秀区流动人口领导小组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潘瑞勇采取以个人名义注册成立和个人参股与他人合伙注册的形式创办9家公司,并担任9家公司负责人或经理等职务。2021年6月20日,潘瑞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南宁市青秀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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