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法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强化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和能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常态化开展督察督办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强化督察结果运用,严格执纪问责,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抓教育培训促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刻领会中央市县党委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全国法院、市高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干警增强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坚决清除邓恢林违纪违法案件负面影响,推动全院形成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积极参加和举办各类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和能力。
二是抓制度建设促内部管理规范运行。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修改完善专、兼职廉政监察员制度,细化政治监督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出台《督察督办工作办法》,明确督察督办基本任务、机构及职责、内容和方式、督察督办程序,对发现的问题送达《督察整改通知书》,责令被督察对象限期完成整改。强化结果运用,将督察督办工作与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挂钩,在编干警被督察通报的每次扣减绩效考评分0.2分,一年被督察通报3次以上的,年度考核等次不能确定为优秀,聘用制人员一年被督察通报3次以上的予以辞退。修改完善审判管理、财务管理、会风会纪、请销假等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确保内部管理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三是抓专责监督促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切实履行纪检监察专责监督职责,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强化政治责任监督,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党组履行职责使命、重要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全面精准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高法院要求,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捍卫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将网络意识形态、新闻宣传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院领导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部门及干警业绩考核范围;强化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监督,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做到履职情况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围绕会风会纪、上下班考勤、公车管理使用、信访接待、安全保卫、执勤值班、庭审作风、疫情防控等开展日常督察。
四是抓执纪问责促问题整改全部清零。坚决整治顽瘴痼疾,研判自查填报问题案件线索,严格审核查处,逐条整改清零。严查举报案件线索,强化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责任追究。如期完成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针对巫溪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对涉及违纪违法干警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