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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八男子涉嫌“帮信罪” 被警方刑拘

时间:2021-09-0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 作者:佚名

  近日,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鸡喇责任区刑侦大队与分局合成作战中心协同作战、精准出击,成功捣毁一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团伙,抓获涉案嫌疑人8人,收缴涉案银行卡21张、手机卡12张,涉案金额达300万元。

  

  日进斗金“兼职工”,走上犯罪的迷途路

  今年6月,23岁的小邓在微信群看到一条兼职广告,广告上称只需在微信上绑定银行卡帮别人收款就能获得提成。小邓被广告吸引后尝试使用微信接受他人钱款转入,随后再将微信里的钱款转出到“雇主”指定的二维码平台账户上,每天转账达5万元便可轻松获得300元提成收益。无稳定工作的小邓觉得这份兼职工作来钱太容易,隐隐有些不妥,但面对轻松到手的“工资”,他还是源源不断办理不同的手机卡、银行卡为“雇主”转账。殊不知,小邓正逐渐走上了帮助网络信息犯罪的道路……

  2021年7月,鸡喇责任区刑侦大队办案民警苏警官和罗警官在“断卡”行动中发现辖区居民小邓的银行卡账户频繁接收网络诈骗涉案资金流水,极有可能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于是民警立即调取多方数据进行侦查研判,基本锁定小邓涉嫌参与帮信犯罪活动,随即刑侦大队组织警力对嫌疑人小邓进行蹲守布控,7月23日将嫌疑人小邓(男,23岁)抓获。

  

  幕后团伙初显露,民警追击现原形

  通过对嫌疑人的审讯,民警分析研判后大胆推测小邓极有可能进入了“跑分”平台洗钱组织,其背后一定隐藏着一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团伙。

  8月20日,经过多警种深挖线索和连续奋战,鱼峰警方成功掌握了犯罪团伙中负责发布招聘信息的5名“雇主”踪迹,随即展开抓捕行动将姚某兆 (化音)等5名涉案嫌疑人抓获归案。经审讯,姚某兆等5人交代受上家覃某、韦某指使负责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发展下线(即“跑分客”),以兼职赚钱为由使用兼职人员合法的银行卡接收非法钱款,再将非法钱款转账至指定账户,从而为境外赌博、电信诈骗团伙等黑灰产的非法所得钱款洗白并从中获利。

  

  

  法网恢恢无处藏,犯罪分子终落网

  民警得知覃某为案件关键人员后,于8月31日晚20时许在柳州市某县区将嫌疑人覃某及其同行人员韦某一同抓获。经审讯,二人对组织他人进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8名嫌疑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至此,警方终于成功打掉这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团伙。

  

  【名词解释】

  断卡行动

  “断卡行动”是公安部在2020年针对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行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专项行动。

  “断卡行动”打击的行为主要有向他人出售、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及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以及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等行为。

  跑分

  “跑分”是什么?所谓的跑分,是披着网络兼职的外衣,给赌博网的赌资洗钱的手段。简单来说,就是利用自己或他人的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平台的收款码,为别人进行代收款,随后赚取佣金。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 ,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方提示】

  公安部、人民银行已经出台多个文件,只要公安机关认定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卡的单位或个人,就暂停其5年内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和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开立新账户。广大群众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以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原文链接:http://gat.gxzf.gov.cn/jwzx/jqtb/t99976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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