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积极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力度,把好监督第一道关口,做到严管厚爱,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90人次。
在日常监督管理中,石嘴山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贯通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早处置,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排查梳理、自查自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同时,通过面对面约谈,做到教育警醒“动真格”,严格规范谈话函询各环节,根据信访举报、监督检查以及政治巡察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因人而异制定谈话方案和谈话提纲,做到对症下药。对信访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及时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点对点”分析信访问题,“面对面”指导化解工作,帮助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督促彻底改、改彻底,进一步落实好主体责任。
为提高日常监督管理质效,石嘴山市纪委监委注重“第一种形态”结果运用,对受到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或约谈函询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专门说明,并作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个人季度“干事档案”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主动接受监督。同时,针对整改通知书指出的问题以及面对面约谈提出的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回访。对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工作不重视、不到位的责任人严肃问责。(石嘴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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