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秩序,营造良好的群众监督环境,贺兰县纪委监委多措并举,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突出建章立制,实现常态长效。成立打击诬告陷害及时澄清正名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贺兰县开展打击诬告陷害及时澄清正名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细化任务分工及完成时限,明确集中摸排、严肃惩处、澄清正名、常态管理、两个“1+1”、落实责任、宣传教育等13项有效措施,力促行动高效开展。制发《贺兰县打击诬告陷害及时澄清正名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贺兰县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在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工作中双向移送问题线索制度》,建立问题线索及时受理、重要事项集体会商、突出问题集中通报的高效运转机制。将各单位开展打击诬告陷害及时澄清正名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定期督导检查,确保打击诬告陷害及时澄清正名工作措施有力、不走过场。
突出源头治理,规范信访秩序。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不断改进和规范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流程,做实身份核实、受理告知、台账登记、跟踪督办四个细节,抓好优先处置、办理时限,答复反馈三个环节,逐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听取意见诉求、宣传政策法规、解开疑惑心结,确保案结事了。强化信访分析研判,把好“出入口”,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初次检举控告,明确告知予以受理,并详细告知受理时间、移送部门及权利与义务等。2020年以来,共受理实名检举控告54件,其中重复件8件,完成受理告知46件。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明确告知不予受理,并做好答疑解惑和情绪疏导工作,积极为群众想办法、指出路。2020年以来,共办理实名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26件。采取“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案件主办人”模式,深入联系片区,结合专项化解台账,与89件问题线索涉及的64名不满意办理结果的实名举报人逐一见面,开展“1+1”信访举报“回头看”工作。采取“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模式,开展“1+1”驻点调研,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重复访、多头访、越级访、贴牌访以及诬告陷害等信访举报行为。共协调解决6人6事。
突出警示教育,做实“后半篇文章”。充分征求意见,对失实的检举控告进行澄清,消除负面影响,为党员干部撑腰鼓劲、维护合法权益,持续释放提倡如实检举控告、抵制歪风邪气的强烈信号,全面营造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2020年以来,通过发送澄清正名通知书、召开澄清正名反馈会等方式,为13件15人不实检举控告进行澄清正名。发挥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从组织、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优选18名干部组建贺兰县廉政宣讲团,将打击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相关案例列入宣讲重点,在县乡村三级开展“点课式”警示教育。截至目前,共深入部门及乡镇开展宣讲25场次,受众党员干部6200余人,强力彰显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抵制诬告陷害行为。(贺兰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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